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函〔2018〕148号)《2018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双随机办〔2018〕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造价计价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计价活动的相关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总量25%的企业进行核查,在抽取的企业中抽查2个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石承揽业务的外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查近两年签订合同后在我局备案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二、核查内容
(一)资质条件、市场行为方面。企业资质情况主要核查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是否有股东出资协议,是否有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企业固定办公场所是否有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是否与专职人员签订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与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格式相符,人事档案关系是否已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了营业税(或增值税)。市场行为核查2018年以来是否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情形。
(二)成果文件方面。核查国有投融资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文件是否按规定备案;核查成果文件编制单位、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编制资质、资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和我省清单计价规程、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的有关要求,签字盖章是否完备等。
三、核查时间
11月5日至11月12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11月12日至12月中旬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造价咨询企业要主动做好核查配合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住建局核查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梳理整理出本企业2017年1月1日—2018年10月30日期间出具的全部造价成果报告台账。
(二)核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公正执法。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