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308号)《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冀建办工函【2018】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即日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勘察设计项目认真组织排查,并于2018年7月19日前将自查情况和工程台账(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工程类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送交审图时间、完成审图时间等)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管理处。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检查内容重点是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执法检查情况等。2017年以来已报施工图审查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组织抽查。排查期间,市住建局将抽调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县市区项目进行抽查。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建筑工程(教育、医疗、会展、商业、办公建筑等)、住宅工程(安置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自查,受检项目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要到场配合;检查组对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将书面通知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华辉66188387
电子邮箱:zjjkcsjc@163.com
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冀建办工函【2018】12号)
附件网址:http://www.sjzfgj.gov.cn/html/zwgk/tzgg/20180711/4783.html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