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http://www.hebjs.gov.cn/zhengcewenjian/tingfawenjian/201605/t20160506_221283.html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7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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