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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更新时间:2016/5/20 9:14:01

 

 

石住建办〔201698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http://www.hebjs.gov.cn/zhengcewenjian/tingfawenjian/201605/t20160506_221283.html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517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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