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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
2010/7/9 0:00:00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石建办[2010]9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冀建质[2010]2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转发 抗震 会议纪要 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印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质【2010】28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建质抗函[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 抗震 会议纪要 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质抗函[2009]7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抗震办,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抗震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抗震办,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做好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我们于2009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2009年12月8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到会为新受聘的第四届委员颁发聘书,并做重要讲话。郭允冲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前三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对第四届委员会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吴慧娟主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曲琦宣读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通知。专家委员会徐培福主任委员和第四届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亚勇研究员汇报了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工作情况。徐培福主任委员代表第四届委员做了发言。会议讨论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修订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超限审查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议认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制度,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制度设立以来,对保障全国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质量、保障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前三届全国委员会已累计开展200余项超限审查,审查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委员们还受邀参加了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大量超限审查工作,对保障全国超限建筑的抗震质量和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自1998年设立超限审查制度以来,我国的超限高层抗震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超限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地震活跃期,抗震工作形势相当严峻。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我国的高层建筑发展很快,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各地竞相设计建造“全国第一”、“亚洲第一”乃至“世界第一”的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分布范围广,一些中等城市也开始建造超高层或体型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很多项目选用国外设计师的设计方案,但其中许多建筑师来自非地震区,缺乏抗震设计经验。这些都增加了超限审查工作的难度。当前,各地对超限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力度还很不平衡,个别地区漏审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区的超限工程甚至到工程竣工验收时,才申请进行补审,审查意见无法落实。
  会议强调,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把超限审查工作关口。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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