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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材料
作者:石家庄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更新时间:2008/5/22 0:00:00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示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来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以上各项材料要求按A4复印纸大小规格整理,按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加封面和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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