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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更新时间:2006/6/5 0:00:00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矿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中介机构,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建设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省建设厅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结合石家庄市建设系统的实际,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指导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 四个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努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涉及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行为主体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我市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两大部位。重点治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发生在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与项目发包分色等环节上产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行为主体
     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主体: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虽然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
与建设单位之间,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三、开展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从3月下旬开始安排到年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巩固成射 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上旬至4月30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纠正错误观念,统一思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组织好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内部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至6月底)。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备有关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经营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行为。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备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经营、
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全面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和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至8月)。
    1、扎实进行整改。备有关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改进措施。查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坚持集中解决问题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边查边改,确保工作质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9月至11月)。备有关单位继续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书面说明。
2、抓好建章立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自查自纠不流于形式。
   四、严肃查处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
 局建设行政执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同步查处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改变市场监管中查事不查人的状况,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信息渠道。一要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二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局将在《石家庄建设网》(http://www.sjzjsj.gov.cn/)开辟投诉举报专栏。开通举报电话,石家庄市建设局治理商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5809442。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政编码050021。
   (二)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积极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依法办案。针对备有关单位自查和举报中发现的问题,查处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为获取交易机会、条件或其他利益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相关人员行贿的案件;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等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违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
    五、建立健全防治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常抓不懈。坚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协调,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一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系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开展对机关公务员、申介机构、事业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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